币圈人请正确吃瓜:湖北警方侦破全国「虚拟货币第一案」,流水达 4000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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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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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成为全国首例经法院判决没收的「虚拟货币第一案」。


撰文:刘红林


7 月 18 日,记者从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公安局获悉,涉案流水达 4000 亿的跨境网络赌博案主犯邱某某等人已被依法送审。民警发现,参赌人员交易全部用一种虚拟货币结算。



专案组顺藤摸瓜、循线追踪,成功锁定多个涉案虚拟货币账户。专案组与该虚拟货币发行机构进行对接,将相关涉案虚拟货币账户冻结,避免了账户中价值 1.6 亿美元(约人民币 10 亿余元)的涉案虚拟货币流入嫌疑人团伙手中。2022 年 10 月,沙洋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部分冻结的虚拟货币依法没收。该案成为全国首例经法院判决没收的「虚拟货币第一案」。


这段文字不长,但信息量极大。其中有两句话估计能够让币圈的朋友内心一颤、内心再一颤。


颤抖 1:说好的去中心化虚拟货币,私钥还在我手里,怎么还能冻结了?


颤抖 2:法院罚没虚拟货币资产,怎么去变现?法院是会囤币还是会砸盘?


今天这篇文章咱们就来唠一唠。需要先免责声明的是:红林律师的相关观点仅供参考。


1、虚拟货币是怎么被冻结的?


公开新闻中并没有说明具体是哪个虚拟货币,但从发行方配合公安冻结的这个描述,我们可以大概率可以知道是 USDT 泰达币。


很多刚入币圈的人会觉得 USDT 和比特币一样都是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但实际上并不是。泰达币跟我们理想中的加密货币压根没有半毛钱关系,它的发行并不是基于什么挖矿机制和什么去中心化,而是基于一家商业公司的口头承诺。


这家商业公司的名字叫 Tether。泰达币(USDT)是他们推出的基于稳定价值货币美元(USD)的代币 Tether USD(下称 USDT),1USDT=1 美元,用户可以随时使用 USDT 与 USD 进行 1:1 兑换。


Tether 公司严格遵守 1:1 的准备金保证,即每发行 1 个 USDT 代币,其银行账户都会有 1 美元的资金保障。但这钱到底放了没?放了有多少?这谁也不知道。毕竟他对外不会公开真实的财务情况。所以完全就是黑箱操作的一家私人公司,而这家私人公司又是全球所有虚拟货币最大的交易对。


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我一直觉得币圈下一波大雷最大概率就是泰达币,毕竟去中心化的全球虚拟货币交易,仰仗一个中心化商业公司来口头承诺,这绝对是一件极度搞笑的事儿。所以各位朋友,囤啥你也别囤 U 啊。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规矩。作为一个商业机构,但凡全球范围之内有司法机关要求该公司配合进行相关的司法工作,这家商业公司就会积极配合。


所以,无论你的 USDT 是在中心化交易所还是在去中心化的钱包里,泰达公司都是可以远程操控,常规的操作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标记(俗称毒标)。Tether 公司在技术上对涉案的 USDT 进行标记,告诉整个网络网络这个东西它不干净,被毒标过的 USDT 但凡流入任何主流的中心化交易所,都会触发交易所的风控机制,从而让对应数字资产账户被冻结,有的时候被冻结的不单单是被毒标过的 USDT,甚至该账户下的其他数字资产都会被冻结。如果你是一个在交易过程中不小心收到毒标 USDT 的干净账户,那恭喜你中招了。


第二种就是 Tether 公司直接冻结 USDT。USDT 被冻结后就会失去流通能力,被卡在一个钱包里动弹不得。


从新闻公关稿的描述来看,涉案的 USDT 被冻结应该就是第 2 种。所以我们开玩笑的说,这一波新闻暴露出去之后,全球范围之内的犯罪组织估计要对 USDT 相当嫌弃了。


本来就是冲着我的私钥我掌握,冲着资产安全才来囤虚拟货币的,结果谁知第三方可以空降远程来冻结,这谁受得了?


2、法院会怎么处理虚拟货币?


类似湖北的这个案件并不只是个例。据公开消息,2021 年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网络黑灰产,针对虚拟货币洗钱新通道,全国共破获相关案件 259 起,收缴虚拟货币价值 110 亿余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00 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所以该案件中,法院予以没收虚拟资产,没有任何问题。


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取得的当事人『主动退赃』的虚拟货币、法院司法审判没收处置的虚拟货币,一般不会囤着,而是会尽快出手。但官方炒币总归不大合适,毕竟 KYC 起来会有点尴尬,所以一般都是委托第三方安全公司来处理。


第 1 种是交易所 OTC。该安全公司通过主流的虚拟货币交易所,直接通过 OTC 交易直接进行出售换为人民币,在扣除服务费后(一般为总交易额的 5% 以上)再转给司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指定的当地财政部门的账户。


第 2 种是线下交易。司法机关委托的第三方公司会在深圳等地找到买家,直接进行现金交易,在扣除服务费后,再将现金交由司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指定的当地财政部门。


第 3 种方式是跟外贸公司合作。通过虚构出口贸易或虚构提供跨境技术服务等名目,让境外公司汇款并通过外管局结汇,兑换成人民币后,在扣除服务费后,转给司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指定的当地财政部门的账户。


相信不少朋友看到这三种模式之后都会直呼内行。


但这三种操作方式在中国关于虚拟货币监管法律政策框架下的合法合理性,确实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


但不可否认的是,本着实用至上的原则,这脏手的事情肯定不能让司法机关来做,花点服务费(虽然有点高)交给专业的机构来处理,让虚拟货币能够变成正儿八经的人民币来补贴地方财政和国库就够了。


好了,吃瓜完毕,希望大家的虚拟货币能够平安无事。


毕竟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国家不鼓励炒币,但是个人持有的合法虚拟货币受法律保护。任何执法机关,在没有法院有效判决的情况下,是没有权利动用、变卖你的虚拟货币。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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