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不易 天庭卖艺?”
前段时间,某视频平台出现了许多标题为“生活不易 天庭卖艺”的直播账号,点进之后就是一段事先录制好的视频内容,神仙们会循环不停的说“今日恰逢五百年一遇的蟠桃盛会……”,用户则只需要回复特定的数字并打赏,直播就会智能地回应出打赏的节目,比如打赏一枚大火箭就能播放一段悟空跳舞的桥段。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这其实是“AI 无人直播”,AI 无人直播主打一个让数字人帮你打工赚钱,自己躺赢,在这个直播带货如火如荼的时代,这种 AI 无人直播公司一下子就火了,一些玩的花的 AI 无人直播公司还开通了会员服务,明确写明了销售返利,渐渐就有非法集资那味道了......
今天飒姐团队就和各位老友唠一唠,AI 无人直播,怎么慢慢就成了非法集资的新途径了呢?
01
AI 无人直播的
千层套路
以一个近期跑路的 AI 无人直播平台“某目 AI 无人直播平台”为例,该平台宣传用户只需要认购一个智能机器人主播,便可以在无需真人出境的情况下,开启无人直播事业,依靠电商直播赚取佣金。
具体的做法很简单,用户只需要在该平台推出的 APP 首页底部点击 AI 直播,等待三秒,平台便能随即生成数字人主播和直播间,这些直播间会被推送到某音、某多多、某宝、某红书等平台,实现多渠道曝光。AI 数字人会随机挑选商品进行销售,下单利润会自动回到用户在该平台开通的账户中。
该平台还推出了代理模式,简单来说,该平台把平台用户分为不同的等级,充值 1280 元 + 特定的条件,即可以获得更多曝光和返利优惠,举例而言,用户开通一级会员,即充值 1280 元,平台承诺大概每天返还 8-15 元。如果开通最高等级的会员,平台承诺一天大概有 20000 元的直播收入。
怎么样?该平台的运营模式是不是很熟悉?没错,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资金盘。从刑法的角度热分析,平台推出代理模式,或者通过“人传人”的模式宣传推广,这都没多大问题。问题在于该平台实际上发挥了一个“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作用。
即所谓的 1280 元入门费 + 不同等级需要缴纳的费用,实际上是就是 AI 无人直播平台吸收的“资金”,在这个基础上,平台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公开承诺每日收益,保本付息等,就已经符合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套路还不止如此,目前我国的直播带货市场已经是马太效应明显的市场。头部主播大概赚走了 99% 的利润,在这个情况下,所谓的 AI 无人直播间不可能存在稳定获利,在这个基础上,平台承诺每天返利 8-15 元,极大可能涉嫌欺诈。而且这样的获利机制也根本无法持续,最终一定会出现项目方携集资款跑路的情况。
02
长假后
AI 无人直播平台暴雷
正如飒姐团队所言,在十一长假之后,有用户爆料“某目 AI 无人直播平台”出现收益无法提现的情况,有自媒体报道部分维权用户发现该平台公司所在地址人去楼空,平台也无法登录,项目方也无法联络。从兴起到暴雷,某目 AI 无人直播平台仅用了八个月时间。
从刑法角度考量,平台失联跑路就已经不仅仅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了,这其中很可能涉及到集资诈骗的情形,即“以诈骗的手段非法集资”。
我国刑法第 192 条集资诈骗罪的罪状明确写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相关司法解释给出了七大类的具体情形: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如果相关自媒体的报道属实,即维权用户发现该平台运营公司所在地已经人去楼空,用户在平台内的款项无法提现,且无法联系平台的管理人员,那么“某目 AI 无人直播平台”很可能触及该司法解释第三项“携带集资款逃匿”的情形。
加之,如果查明该平台在暴雷之前曾有虚构直播带货收益、夸大直播带货行情的情形,那么极有可能坐实了该平台的实控人及高管具有以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的情形,构成刑法第 192 条集资诈骗罪,而非单纯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集资诈骗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就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就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而集资诈骗达到数额巨大的情形,就应当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该平台自己的宣传内容,其从 2024 年 2 月上线一直到八月,签约用户数量已经突破 88 万,流水更是达到百亿级别,倘若果真如此,那么一旦确认该平台实控人及高管构成集资诈骗罪,恐怕最高刑能够达到无期徒刑。
03
写在最后
无论作为普通人还是企业家,非法集资的风险一直是最应当注意的刑事风险,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企业家最容易触犯的十大罪名之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排名第一。
在这里飒姐团队再唠叨一句,无论是什么样的行业,什么样的项目,只要向用户 / 参与人公开宣传保本付息(即具有利诱性),那么就存在非法集资的风险。
同样地,作为普通人,如果莫名其妙成了“集资参与人”,很可能到最后会血本无归。就拿 AI 无人直播来说,倘若真有平台宣称的那么高的收益率,这不就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吗?然而我们大家都知道,天上只能掉下来鸟屎,根本掉不下馅饼。
最后,如果各位老友有任何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求救需求,欢迎联系飒姐团队!
如果您身边有对新科技、数字经济感兴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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